过去的半年,我州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农村经济总体运行良好
我州2010年1—6月份实现农民家庭总收入531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348万元,增长11.2% ;其中: 农业收入13137万元,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6%;林业收入1519万元,同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0.3 %;牧业收入13080万元,同比增加1288万元,增长10.9%;渔业收入121万元,同比增加 10万元,增长9.0%。第二产业9609万元,同比增加313万元,增长3.4 %;第三产业12236万元,同比增加2792万元,增长29.6%。工资性收入3030万元,同比增加508万元,增长20.1%;财产性收入147万元,同比增加86万元,增长141%;转移性收入252万元,同比增加71万元,增长39.2%。
在总收入中,第一产业占的比重为52.43%;第二产业占的比重为18.08%;第三产业占的比重为23.01%;工资性收入占的比重为5.73%;转移性收入占的比重为0.47%;财产性收入占的比重为0.28%。
家庭经营总支出为22696万元,同比增加2945万元,增长14.9%,家庭经营纯收入27006万元,同比增加1738万元,增长6.9%;可分配的纯收入总额为30435万元,同比增加2403万元,增长8.6%,人均实现纯收入715元,同比增加49元,增长7.4 %。总体来看,上半年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全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今年的春耕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但是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做到小春损失大春补,粮食损失经济作物补,种植业损失畜牧业补,农业损失非农补,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培训,强化服务,拓展渠道,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措施落实,及时帮助解决春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组织发动群众适时掀起春耕备耕高潮,确保了半年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二)积极完成农村经济各项报表及预测预报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年初及时组织汇审全州农村经济各套年报。做好统计资料分析工作,形成专题材料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及时通报全州农村经济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尽可能提供科学客观的数据依据。2、按时完成全州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情况等36个指标体系的月报、季报和半年预测预报工作,认真作好数据分析,写出分析材料,准确把握全州农村经济发展动向,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3、根据省农业厅要求,积极完成全州240个调查农户,涉及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收入等情况的1000多个指标体系的汇审汇报工作,从总体上准确了解我州农村基本情况,把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行动态,制定和实施各项惠农政策,有针对性的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具有十分着要的意义。4、根据农业厅的要求,完成全州240个调查户涉及60个指标体系的主要农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州农用物资及生产资料的价格涨幅情况,并分析原因,为领导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提供准确的依据。6、抓好我州30个农民负担监测户的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1、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2、强化承包合同后续管理,完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使广大农民吃下了一颗长效定心丸,增加了对土地的投入,稳定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3、加大承包合同纠纷调处力度,调处解决纠纷合同20多份,接待上访30多人次,妥善处理合同纠纷,促进了家庭承包关系的长期的稳定。4、先后深入到泸水县鲁掌镇等地督促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国家免征农业税的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加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各项涉农收费项目坚决执行收取工本费收费制度。3、积极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并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公布了2008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以资代劳限额的标准,并上报省减负办备案;5、各级先后开展了4次执法检查,抽调人员对全州4个乡镇进行了专题检查,走访农户100多户。6、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适时对30户农民负担监测点进行监测。掌握农民负担动态资料,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五)加强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不断完善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1、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适时采取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集体经济审计,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2、4月份在兰坪举办了怒江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培训会议,由各县财政局、农经局,各乡镇农经站负责村级会计委托工作的业务人员共87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培训内容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在会上认真总结了我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情况,培训达到预期的目的。全州已启动10个乡级农村集体经济代理服务中心。下半年福贡、贡山要求每个县抓好一个乡镇的试点工作,兰坪、泸水要全面推行代理服务。
(六)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1、做好中介服务,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搞好农业产业化调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3、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4、不断提高农经干部及村组会计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渐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忱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
(七)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指导检查。1、为及时了解我州省级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实施情况,配合州农业局两个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四个县涉及村容村貌整治工程、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八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和要求,拟写专题检查报告两份,及时给予了反馈意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集体经济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2、根据省厅要求,按时部署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审核上报材料,核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并选出10个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报省厅。6个村容村貌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八)继续抓好《怒江农村经济研究》刊物编辑工作。上半年完成了两期,下半年计划完成两到三期的任务。上半年完成农经信息共15条,下半年计划完成15条。积极配合主管局的中心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临时性布置的任务,在各县的积极配合下,先后五次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四个县,8个乡镇,10个自然村,走访群众20多户,对农业基础设施状况、经济发展状况、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等进行了系统调研,提出了我州新农村建设发展思路和建议,一并上报省农业厅及相关部门。为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农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项业务经费紧缺。由于农经各项业务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各项工作的开展没有经费保障,很大程度上给农经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二)队伍建设弱化、工作段落后,人员不稳定。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从上到下农经这条线的体系队伍建设力度不足,农经队伍的工作生活条件差、工作手段落后,业务范围无法进一步拓展,项目启动困难,农经专业人员不安心,人员流动大,影响了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农经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业务经费不足,至时农经业务培训工作滞后,尤其是村组的财务人员长期缺乏培训,业务知识水平低,难以适应农村改革与工作职能转变的需要,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传统的农经工作格局带来巨大的挑战,需要农经部门更新观念、调整、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建立适应农村综合改革新形势要求的农经工作体系和机制。
三、下半年农经工作要点
(一)依法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一是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妥善处理好土地纠纷和遗留问题,依法全面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三是继续开展纠纷仲裁试点,建立健全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四是进一步推进土地承包和流转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全面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性的调研。指导基层解决好土地承包合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六是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确保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年内全面完成,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长期稳定。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落实好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二是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全州计划建立8个农民负担监测点,进行动态、长期定点监控,切实掌握全州社会负担“两工”使用情况;三是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四是继续积极参与全州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税附加减免政策,组织好《农民负担监督手册》的发放工作,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农村公共事业改革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管理办法管理农村公共事业,组织专题督察及工作调研,提出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努力创新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基础,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相关衔接为主要内容,按照适用教材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力度;三是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后的帐务移交工作。建立民主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增强财务公开透明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四是各级农经部门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正确解决好“乡统筹、村提留”尾欠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五是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晰资产产权,颁发产权证,建立资产台帐,规范资产流转,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重点抓好产权登记及产权证核发,全面开展产权证核发工作,计划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做好试点工作。七是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规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八是加强村级债务监测,形成较好的债务监测体制;九是加强征地补偿与监督相关政策、规范征地补偿管理,开展定期检查。
(四)加强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一是抓好农经统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重点抓好农经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队伍素质;二是继续抓好240个农户的入户调查工作,定时记账,保证数据源头的真实性,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突出重点,全力做好以农村入户调查统计为主的农业和农村统计任务。四是进一步完善农经统计报表的月报、季报工作。
(五)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一是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重点抓好乡(镇)农经服务站的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服务站服务职能;二是推动10个乡镇农村集体服务代理中心。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效益提高,逐步形成多元化、特色化的良好发展格局。
(六)农业产业化指导工作
一是积极扶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二是扶持和发展“一村一品”。三是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四是扶持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全面提高农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指导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指导贯彻落实法律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扶持政策,抓好项目建设,做好咨询服务,加强日常指导。三是组织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力度。要在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抓好法律施行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指导工作;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引导和规范,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改革,构建新型体系,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建设,推动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创新,夯实基础工作准确把握最新动态;二是强化条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大力开展知识更新,提高素质,培养一支适应农村需要的高素质农经队伍。
(九)加强农经机构队伍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明确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精神,建设好基层农经机构和队伍。
(十)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农经工作宣传力度
一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深刻调整,体制深刻转换,社会深刻变革的需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对农经工作的领域重点作出及时调整、拓展;二是农经宣传工作是加强工作指导展示和转化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大力宣传农经系统工作和农经部门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一)积极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厅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厅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好项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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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经局
二0一0年七月十日